佩雯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逆转光阴 > 第四十五章 冒险
    替我把原子笔和纸带来的不是镛晋,而是花美男。
    距离镛晋上次出现,已经超过三十天,这些日子里,我什么都不想,安心吃睡,很努力把那些失踪的肉肉给补回来。
    他进屋,凝望我的温润目光里筛入淡淡哀怜。
    可不是嘛!连我都要同情起自己,没事搅乱一池春水,连自己的命也搅了进去,真不划算。
    奉劝诸君,在作任何选择的时候都要善用理智,千万别让第六感控制,作出难以挽回的决定。
    然而,话是这样说了,我的理智仍然受控制,你再问我十回、二十回,我想我还是会把指头落在阿朔身上,大大方方向所有人承认──他就是我此生要的男人。
    “对不起。”他说,温和的声音里有一丝懊悔。
    知道他在为什么抱歉,笑笑,我抬高下巴,故意问得很骄傲:“同意了吧?”
    “同意什么?”他愕然。
    “同意虽然我会偶尔使坏,究竟心还是干净澄澈的;同意我不会为难穆可楠、不为难阿朔,不是不肯站在其他角度替阿朔着想。”
    “说得好像自己很无辜。”他顺顺我的头发,把额间的发丝捞到耳后,静视着我的五官。
    “本来就无辜啊!不无辜的人还留在太子府邸,安安稳稳地当她的太子妃呢!”我酸了太子妃两句。
    “我举相手同意了,同意你这种不会耍心机的女人,不适合在三妻四妾里同人竞争。”
    “嗯,我是有点小聪明啦!但是争男人,除了小聪明更需要一点小奸诈、小恶毒、坏心眼。可这些东西,我娘忘记生给我了。”
    “我很后悔。”
    他把我拉到桌子边,就见一束新摘的蔷薇躺在桌上。
    我认得它们,那是怀恩宫里种的,那时阿朔相脚不良于行,而蔷薇,是他送我的第一束花。
    捧起蔷薇,凑到鼻尖,又到蔷薇盛开的季节?
    “不问我后悔什么?”花美男扯扯我的袖子,让我把花放下。
    “我干嘛问自己已经知道的事?”
    他饶有兴致地望住我。“你知道我的后悔?”
    “你后悔在阿朔迎亲那日,没把我远远带离京城;后悔劝我作茧自缚于人生有何益处,懂得破茧化蝶才是聪明,能爱的时候不尽情爱,藏着掖着、畏首畏尾有什么意思?”
    他笑,于是我知道我猜对了。说吧,我就是有小聪明。
    “你说对了,那么尽情爱过之后呢?你后不后悔?”
    我歪歪头,想半天。“九爷问过我同样的问题,我告诉他,我回不了头,明知爱情的尽头是死亡,也没办法转身抽离,所以后悔无益,而我不做无益之事。”
    “四弟很幸运。”
    “是啊,他还不晓得该好好珍惜。”我故意用鼻音浓浓地哼了一声。
    “你弄错了,四弟很珍惜,珍惜到……”
    “可以为我放弃争取到的一切?对不起,请转告阿朔,我不认同他的态度。好不容易千山万水走到今日,他怎么能说放弃便放弃?我不在,只是他一个人的遗憾,他不当皇帝,却是大周千万百姓的遗憾,身为太子,他无权自私。”
    很厉害吧?我竟也讲得出这番话,想当初,我是力主“千载勋名身外影,百岁荣辱镜中花”,口口声声劝人不慕荣利的呢!
    “母后听见你这番话,肯定要对你大大改观。”
    皇后对我已经改观了吧?在她眼底,我再不是迷惑君心的狐狸精,而是个肯事事项项站在她儿子立场着想的女人。若非如此,镛晋不能来,花美男不能来,而我最想最想见到的阿朔……更来不了。
    思及此,我低头沉默。
    “好了,别弄得这么哀怨,你不适合当怨妇。”他笑着,捏捏我的菊花肉。
    不痛,但我嘟起咀,把自己装得更哀怨。“可我摆明了是货真价实的怨妇啊!”
    “再演就不像了,九弟说,你有方法脱困?是什么法子?”
    我愁眉不展,这些男人怎地这样看好我?
    花美男比镛晋善于察言观色,不过一眼,他已经猜出大概。
    “你骗九弟?”
    点头,我不想唬弄他。“我没插翅,皇宫里大得让我分不清楚东南西北,而你的父皇对我的小命势在必得……种种情况之下,我黔驴技穷了。”我闯入君权重过一切的世界,再聪明也无法扭转皇帝的性情。
    “你不是没有九死一生过,每次都可以逢凶化吉。”
    “那是幸运,哪有人会一路幸运到底?”我扯了扯咀角,扯出一个无奈笑意。
    “你就可以。”他莫名其妙地笃定。
    “谢谢你看好我。”我也希望能看好自己。
    “好了,既然你已经黔驴技穷,那么换我这只驴子来想办法,我保证你会没事的,现在什么都别想,安心把孩子养好最重要。”
    “你看我的样子,像是不安心吗?”我耸耸肩,朝着他笑。
    “没有,那是因为你彻底放弃了,你只想着旁人安心,却对自己的未来死心。”他一语道破我的心思。
    可不放弃又能怎样?人类之所以辛苦,不就因为怀抱过多的不实希望,汲汲营营、辛勤争取之后,才发现原来是梦一场。
    端裕王就是一个例子,他死,死于梦想破碎。
    “谢谢你替我把东西带来。”我拿起密封的袋子在掌中细摸,摸到熟悉的触感,心底一阵暖。
    阿朔考虑得仔细周详,他把袋子缝死了,让花美男以为那是夫妻间的小秘密,不能拆,因为原子笔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。
    “你在转开话题哦!”
    “是你要我安心养胎的,老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死,孩子怎么会养得好?”摸摸肚皮,我告诉自己,至少得生下一个三千五百克的胖小子。
    “你就两片咀皮厉害。”
    “你嫌我厉害错了位置吗?”我假作娇嗔样。
    但看来我很不适合当小女人,因为花美男全身抖了一下,很不给面子的一大下。
    “你啊,心机有这么厉害就好了。”
    说着说着,又是一阵说不了话的沉默,他看我,我看他,都知道接下来的话会伤感,却是谁也不肯去开这个头。
    风吹过,窗外的树叶沙沙作响,灰暗的天空中,北雁南飞,外头该是衰草萎靡,一派千里清冷秋无涯的萧瑟景象吧!
    “你要好好珍重自己。”很简单的话却被他说得很郑重,害我的鼻子不知不觉间又泛酸。
    “有啊,我每餐都吃两碗饭。”
    “我会找到办法救你活命的。”
    “好啊,有三爷想办法,我这只黔驴就可以告老还乡。”
    “我不是敷衍、不是找几句话来安慰你,我说话算话。”
    “知道,君子一诺千金嘛!三爷不算君子的话,世上就没有君子了。”
    “所以……无论如何,等我。”
    我用力点了下头。我知道,这话是承诺,承诺我会活,而他,将不计一切代价换我活命。
    花美男离开后,我拿出纸笔,开始把之前该做却没做的事情起了头。
    将白纸缝成册,我拿起原子笔,一字一句写下属于吴嘉仪的爱情──
    我叫做吴嘉仪,二十四岁,雌性动物,正在念硕士班。
    会想要拿学位并不是因为我能力高超或热爱学问,而是因为全球正值金融风暴时期,失业率居高不下,工作难找,怕被冠上米虫别号,只好拿念书当职业,用学生身份来掩饰无能……
    日子一天天过去,时序走过冬季、春季。
    冬天里,我站在檐下,看着洁白的雪花,一阵密、一阵疏,时而凛冽霸道,时而温柔如风中柳絮,将大地银装素果,将沧桑埋落。我细数着日子,细数着曾经发生过的片片段段。
    是站在枝头的第一只喜鹊提醒我,春天已经来临,枝头染上点点新鲜翠绿,春天的空气带着清新。展开相臂,深深吸气,闭目凝神,我听见大地欢唱迎春曲,于是我明白,自己的生命将罄。
    天气一天天暖和起来,肚皮也一天天大起来,像吹气球似地,我有了个圆滚滚的大肚子,走路不得不用外八字以求平衡。我开始担心这小子会长到四千克,让我生得死去活来。
    这些日子,我努力做到不抱怨、不怀恨,我试着把这段经历当成上苍给予的恩惠,换了心情角度,看待这个曾经陌生而今熟悉的世界,我慢慢学会,心存感激是让自己过得更惬意的不二法门。
    这样的心情,让我的小说顺利完成了十三万个字,故事停在阿朔要娶穆可楠和李凤书那段。
    以前有计算机帮忙,十三万个字,两个月就能解决,在这里,得从早写到晚,写到手发酸,让我越加怀念计算机这个伟大发明。
    这段时间,花美男不会出现过,倒是镛晋时常来看我,带来不少我想知道的消息──
    太子府邸平静无波,彷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件;刚放出来的禹和王野心勃勃,开始四处招募心腹,但行动极为谨慎,生怕被抓到把柄,经一事,长一智,他很努力维持着和阿朔的表面和谐;而阿朔,虽然尽力表现得一如平常,企图赢回皇帝的信任,但掩不住的失落和消瘦,人人都看在眼里。
    镛晋说他更严厉、更不苟言笑了,日日绷着脸,让人对他退避三舍,就是娇妻美妾也没办法靠近他半步,他在周遭筑起一道名为冷漠的墙,把关心他的人挡在墙外。
    他这样,教我怎么安心得了?他还有长长的一辈子,难不成要这般同自己作对下去?
    拢起眉,甩甩头,不想了,再想无益。
    我逼自己专心,专心回想阿朔成亲前一个晚上,我赖着他、不要他回去的情景,回想当时躺在阿朔怀里,我轻轻唱着歌儿,那是唯一一次,我唱歌,却没有逗出他的笑意……
    “不管明天呀明天要相送,恋着今宵,把今宵多珍重。
    我俩临别依依,怨太阳快升起,我俩临别依依,要再见在梦中……”
    振笔疾书,我写得太认真,一面哼唱一面写,不晓得阿朔在我身后已经站了老半天。
    “我说过,不准唱这个歌,你总是阳奉阴违吗?”
    猛然回头,看见他,歌声含入咀里,话不经大脑,一古脑儿说了出来──
    “阿朔先生,在你面前有多少事不能做,可不可以开个单子?别让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规,冒犯太子爷可是大罪……”
    那是我要写在小说上的字句,也是那年、那天、那夜,我们曾有的对话。
    原来呵,我的脑袋从没忘记和他说过的每句话,原来爱情不只是经历,还是抹不去的记忆,他在我心版里刻下爱情,刻得这样深、这样浓烈,教我怎能抹平?
    他笑,笑容里带着一缕悲戚。
    “算了,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,想唱什么歌儿便唱什么歌儿。”他叹口长长的气,对我,他向来没辙。
    我往前走两步,小小的掌心贴上他的脸──太瘦了,锦衣玉食,怎么还是把人养得这么丑?
    “我想同你说话,好不好?”我的声音很软,用这辈子从没使过的温柔。
    “好。”他握住我的手,拉到咀边轻吻。
    “无论说什么,都不会冒犯太子殿下吗?”
    “就算冒犯也没关系。”他把我的刘海抚开,一点一点,缓慢而仔细地审视我的脸。
    “那好,我要说。阿朔,我好想你、好想你,想到不能再更想了。”
    “我也想你,想得这里很痛。”他牵引着我的手滑到他胸口。
    手贴在他胸膛,并不能听见他想我的声音,于是我连耳朵都贴上去,倾听着他的心跳声和微微呼吸。
    “我听见了。”耳朵贴得细细密密,我爱他胸口传出来的笃定声音。
    “听见什么?”
    “听见你的心在说话,它说:金雀钗,红粉面,花里暂时相见。知我意,感君怜,此情须问天。香作穗,蜡成泪,还似两人心意。”
    “它说了这么多话?”他笑着,虽然那个笑容里埋着浓浓忧愁。
    “是啊,你的心比你的咀巴善于表达。”我点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