佩雯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和亲之路 > 第三十章 行宫
    这一等,又等过十几日,阿朔仍然不见踪影。
    我数着锦囊里所剩不多的药丸,想着,最迟这两天就得动身去南国了,却还是见不到阿朔,怎么办才好?
    等待是件困难的事,以前不知道,现在懂了。
    水晶音乐,我已经弹得熟透,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几曲,我努力保持好心情,等着阿朔突然出现,给他一份惊喜,可是,他始终没出现。
    花美男来过几次,常瑄是经常性访客,连James、张意麟都来陪我说过话,独独不见阿朔。
    我说服自己,主帅很难当、阿朔忙得不得了;我说,天将降大任于斯人,必先苦其心志、劳其筋骨。既然他那么忙,我实在不应该打扰他,或许该独立一点,自己回南国把事办好,再回来见他。
    留封书信好了,把自己的谎话戳一戳,然后拖着常瑄陪我走一趟南国,并保证事情办完,一定同常瑄回京找他。
    想起阿朔收到这封信的表情,肯定精彩万分。他没想过我会对他说谎吧?他总是认定我没心机。
    心机……来这里这样久,多少学了一些,话不再随口出,心事不让人人知,没有网络当屏障,保护自己成了必要的习题。
    收妥行囊,把该带的东西收拾好,一个简单的包袱躺在床上。
    信写过几张,别说歪歪斜斜的字迹叫人着恼,就连内容也是涂涂改改,不得完整。把纸揉成一团,丢到地上,我对自己生气。
    算了,还是见面跟阿朔把话说清楚。
    他忙的话,我扼要讲几句就走,顺道提醒他回京时,帮我把水晶杯带上。若他不忙,就多待一会儿,告诉他,这些日子我好想他,我总算了解,一日不见如隔三秋,绝对不是夸张话。我还要向他保证,我们是吃过咸馒头、要同甘共苦的男女,我绝不会丢下他不管。
    听了这样子的话,他会放心得多吧?
    走出营账,纷乱的情况好多了,不像上次那样,走到哪里都是人挤人,此时营账已经拔除了近半,处处可见井然有序的巡逻队伍,伙夫军、操练军,各司其职。
    城里城外驻守的全是大周士兵,已经看不见半个伤兵,百姓自由进出城门,脸上没有恐惧忧慌,战争气氛已不复存。
    这样很好,代表阿朔的调度成功。他是有能力的男人,从以前就是。
    这回,我问出阿朔已经移居鄂图城,住在王府里,天天都在接见重要人物。
    我加快脚步往城中走去,街道干净整齐,来来往往的有汉人、有辽人,还有边疆少数民族,各种不同的衣饰丰富了整个市容。
    城里的屋宇处处可见汉人的建筑风格,听说这座城本就是从汉人手里夺去的,皇帝知道老城重新归为国家版图,应该很高兴吧!
    战争才结束不久,百姓已经开店迎客,街两旁都是商家,许多商品很有游牧民族的特色,烤肉串、大饼、辔头马鞭、银器,还有间专卖胡人乐器的店。要不是急着找阿朔,真该花点时间逛逛。
    我想,王府应该不难找,随便找个人问,就能问得到。
    我的运气不赖,在卖烤肉串的摊位前碰到James,他自告奋勇,要带我去王府。
    分食着他的肉串,听他用不太灵光的中文同我交谈,我忍不住满脸笑。他是个比我更有勇气的家伙,敢单身在全然陌生的环境闯荡,并且适应得这样好,不简单。
    “好吃吗?”他一面问,一面吃得津津有味。
    “很好吃,你知道这么香的味道是怎么来的吗?”
    “你知道?”他讶异看我。“你什么事都知道吗?”
    “是啊,天文地理、民俗风情,无所不知。”我说完,夸张得连自己都忍不住发笑。
    他知道我在开玩笑,也向我一起笑。“请姑娘告诉我,等我回家,我打算开一家这种店。”
    “这味道是羊尿。”
    我才说完,他就呛到了,右手拚命捶着胸口。“不会吧,羊的嘘嘘?”
    “不信?我们回去问老板。”
    他为难地看着手中肉串,不确定该不该继续将它们往嘴巴里面塞。“你、你在开玩笑吗?”
    我郑重摇头。
    他考虑了半晌,把我拉回摊前,向老板求证。
    “老板,这不是羊肉,你是用猪肉泡羊尿蒙的吧?”我话问出口,老板和老外都被吓到。
    “姑、姑娘……你尝得出来?”老板嗫嚅道。
    我哪里尝得出来,只是前阵子曾听阿朔讲过,去年这里的羊群染上瘟疫,死了将近九成,牧户损失惨重,而烤羊肉串需要用新鲜的羊肉,不能用风干的肉品。
    这个时代,应该还没有出现好用的冷冻设备,不可能大量保存新鲜羊肉。可是,羊肉串却维持在便宜的价位上,没有大幅度飙涨,代表供求平衡,这样一来,就不能不怀疑它是黑心商品了。
    老板的表情说明了一切,James傻在原地,难以相信。
    看来他是对手中仍然飘着热气的肉串没胃口了,于是我好心代劳,抽走他手上的肉串放进嘴里。
    “姑娘明知那是尿……”他迟疑问。
    “我连七日散都在吞了,这个算不上什么。”我笑着往前走。
    可不是,比起阿斯巴甜、醋磺内酯钾、二氧化钛、棕榈蜡、食用蓝色一号铝丽基……羊尿算什么?
    不多久,他追上来。
    “听说破城计策是姑娘献的?”
    “是啊。”
    “姑娘好厉害。”
    “还好。”
    如果阿朔在,我可能要把那套博古通今的话儿,再拿出来为自己大大炫耀一番。至于这位James,他再善良亲切,也不是可以道心的人,在这个世界,只有阿朔是我的网络,我只能在他面前表真心。
    “大周是个了不起的国家,连姑娘都识字,会说我们的话,这点我一定会在游记里面提到。”他的动作又大又多,惹得路人纷纷向我们投来眼光。
    “没什么,要是你多待一些时候,就会认识更多聪明的人。”
    “是吗?到时一定要请姑娘替我介绍。”
    “你待在太子殿下身边,就会认识很多奇人。”
    “有吗?张先生不知道算不算奇人。”
    “你指张意麟?”
    “是啊。”
    “他怎么了?”
    “他老拿着一本书,成天摇头晃脑、呜呼哀哉,不晓得在做什么?”他模仿张意麟的动作,惹得我笑不停。
    “他有这么逗?”果然是书生,免不了一身酸儒气。
    “可不。啊,姑娘,王府到了,就是这里。等等……”James低头在腰袋里面找腰牌,他要陪我进王府找阿朔。
    这时,花美男迎了过来。
    两三天不见他,他们都忙翻了吧?只有我这个闲人才会无事可做,成日扳着手指头算时间,还埋怨等待难。
    “你来了。”花美男的笑像春风,不管什么时候遇上,都让人舒朗。
    “嗯,我来找阿朔。”
    他看James一眼,说:“四弟在忙,我先带你四处逛逛,保证你大开眼界。”
    “好啊。”回头,我说了句:“James,thanks.Good-bye”就随花美男离开。
    走过几步,他问:“你会说番文?”
    我没好气,瞪他一眼。高傲的汉人,与我不同就称番,番人、番文、番邦……难怪会引来八国联军,真是要不得的老大心态。
    “那不叫番文,是英文,人家很有礼仪文化的,问好就说Howareyou?被问的人不但要谢谢人家,还要说我很好。Iamfine.Thankyou。他们讲究绅士淑女,对每个人都客客气气,他们的物理、化学和科学,更是汉人远远不及。”
    讲难听一点,再过几年,人家英国变成海上强国,号称日不落帝国,全世界到处都有他们的殖民地,真不晓得这些人凭什么歧视人家?
    “我不过说一句,就惹来那么多批评。”他敲敲我的头,笑说。
    “不是批评,是公道话。”
    来不及同他多说几句,才拐进王府大门十数步,我就让眼前的景色吓唬到了。
    不会吧,这里不是大辽吗?严格说来,辽国的文化经济都不是太好,怎能富有到盖上一座阿房宫?
    “想象不到,对不?”花美男看出我的惊讶,轻笑道。
    “这个王府是谁的家?贵族?王爷?”端裕王都没有他们阔绰,好歹人家也是皇帝的大儿子。
    眼光再也转移不开,此处五步一楼,十步一阁,廊腰缦回,檐牙高啄,蜂房水涡,层层耸立,数不清有几百几千个院落。
    “听说是大辽国王的行宫。”
    不过是行宫,就盖得这般富丽堂皇,那大辽的王宫是怎生模样?我几乎可以想象出妃嫔媵嫱、朝歌夜弦、歌台暖响、春光融融的景象。
    “阿朔提过,辽国赋税很重,百姓叫苦连天,国君竟拿百姓的税金来盖这样的府邸。”
    我实在不解,这些钱可以救活多少灾民、建立多少学苑,可以造桥铺路以便民,可以建仓立库,以应不时之需。怎么是拿来盖楼?即使再金碧辉煌,千百年后,不也是废墟幢幢。
    “可不,取之尽锱铢,用之如泥沙,独夫之心,日益骄固。”花美男叹气摇头。
    在上位者,总是无法体民之苦、听民心声,他们善于兵事,善于夺权立威,却不擅长治国、不擅长为民造福。偏那些心慈良善,愿苦民之苦、劳民之劳的人不够狠残,建立不了家国大业。
    这个社会啊,总难十全。
    “大辽败,非败于大周,而是败在自己手里。”我也跟着叹气。
    “是,他们有那么好的骑兵与弓箭手,十二万大军却败在大周的五万军队手里,为王者该引以为鉴。”
    可,引以为鉴又如何?成为一代名君又如何?知否,画栋朝飞南浦云,珠帘暮卷西山雨,闲云潭影日悠悠,物换星移几度秋,阁中帝子今何在?槛外长江空白流!
    悠悠历史,成王败寇,就算明君也不过短短数十载,胜何欢,败何忧,都是野心作祟。我虽同意,圣帝明君出,百姓有福,但对于明君自己呢?再大的辉煌,不过是一场梦。
    但我懂,这些话对他、对阿朔,对这个时代的有志男儿都说不通。
    “走吧,再带你去一处所在。”
    “哪里?”
    “跟我走就是。”他拉起我,快步往里走。
    不知经过多少亭台楼阁、卧波长桥,方至一座屋宇前面。
    楼前有几名卫兵守着,还有两队士兵来回巡视。看见花美男,队长连忙过来拱手相拜。
    他挥挥手,让他们下去,轻推我的后背,在我耳畔低语:“进去。”
    “阿朔在里面吗?”我回头问。
    “不在。”
    “那么里面有什么惊喜?”我只是来找阿朔,其他的惊吓惊喜,我都不在意。
    “你进去便知道。”
    推开屋门,缓步进入,虽然我不识货,对古董更没有半点概念,但是满屋子的金光闪闪也让我差点儿睁不开眼。
    玉为床、金为镜,珍珠成帘、水晶做椅,何等奢华,何等富丽堂皇。
    抚着梁上镶着的金丝银线、栩栩如生的雕刻,那是一幅幅的艺术品啊!我忍不住问:“三爷,人人抢破头要当皇帝,是不是为了想过这种鼎铛玉石、金块珠砾的日子?”
    “别人不知道,但四弟不是。”他对自己的四弟信心满满。
    “真可惜。”我叹气,随意坐在玉床上,捏捏走得发酸的两条腿。对我而言,玉床不足惜,人们该珍视的不是这些身外物。
    “可惜什么?”
    “如果阿朔是的话,我还可以劝他,金衣玉缕、佩玉鸣鸾,不过转眼成烟,宫女白首、美人迟暮,早晚枯骨……可惜他不是。”
    轻叹,谁叫我的眼光这么好,看不上凡夫俗子、看不上贩夫走卒,偏偏就挑了个以天下为己任的英雄人物。
    他重复我的话:“对,可惜他不是。”
    触着妆奁里的钗环、金步摇,心底不曾有过一丝激动,可见那不是我所欲求;食指拨弄珍珠帘幕,听着它们互相撞击的声音,并不特别悦耳清脆,我宁可回去敲击我的水晶杯子。
    “都不喜欢吗?”他浅浅一笑。
    我摇头,实话实说:“不喜欢。”
    “真可惜,四弟想把这些送给你。”
    “把它们换成银子送给伤兵灾民吧!他们比我更需要。”我把阿朔送的玉佩从衣服里拿出来,手贴在胸口,微微的凉意在掌间晕开。乐了,金山银山都比不上我的抱瓜娃娃。“我有这个,就够了。”
    他定定看着我的动作,轻笑。
    “笑什么?我很肤浅吗?”被嘲笑的感觉很糟。
    “不,我在笑,四弟毕竟懂你,你说的话,四弟早一步说了。”
    是啊,阿朔懂我,从来都懂,我的心思一直在他的算计之中。被人这样懂着,也许会有被看透的害怕,但被阿朔懂,我有的只是安心。
    “知道吗?他也同你一样,说了可惜。”
    “可惜什么?”
    “可惜你不是一般女人,如果是的话,他用这些就能收买你的心。”
    可不,我要的是更昂贵的东西──专情。这个东西,男人少有,而帝王,不能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