佩雯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凊沂公主 > 第四章 初见权朔
    我这种人是不太讲道义的,一心逃亡,哪里还管得了贴身丫头死活!?几个疾走转弯,就把橘儿给远远抛开了。
    一颗心还在悴悴乱跳,我也不知道自己挑了个什么方向,待定下神时,只见红墙金瓦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,手下的汉白玉栏杆带着透心的冰凉感,缓和了心底的躁郁。
    打开脾肺,吸口芬多精,进园门,入小廊,双脚踩在五彩卵石铺砌而成的甬道上,看着缤纷绚丽的奇花异草,无数花瓣随风飘散,像自仙境中无端端落下的五彩新雪。徐徐凉风迎面而来,浓得化不开的香氛扑鼻,闭上双眼,顿觉暑气消融,周身舒畅。
    曲径通幽,信步慢行,我发现一个小巧的清幽院落,隐在千枝万叶、碧绿树丛之后。大步走入,那是一个不大的园子,假山、流水、小桥,最引人注目的是水边那棵大树,浓密的枝叶在树下带出一片舒服的绿荫,刚好提供了个好去处。
    走到树边,我寻了块空地坐下,屁股才沾地,就听见一个冷冷的声音──
    “走开。”
    走开?是指我吗?我转头,看见一个男人靠坐在树旁,左手压在额间,袖子盖住大半个脸,他左手执钓竿,钓线垂直落下,钓着水里悠闲的锦鲤。
    胜之不武!这种鱼被人类喂得很笨,只要有东西在水面晃,就会自动游过来,钓它们,就和哈比人比赛跑一样过分。
    看看左右,四下无人,这里相当僻静,大概不会让皇子们寻着,不躲这里,还躲哪里?
    我直觉回答:“不要,反正今天得罪的人够多了,不差你一个。”说完,我稳稳当当坐下,把背靠在树干上,别开头,视线定在水池另一面的绿瓦亭子上。
    他放下手,看我一眼,不再作声。
    好得很,是个识时务者。得罪谁都好,就是别得罪小人与女子,我刚好是外形女相、内心小人,二者兼得。
    就这样,我们静静坐着,谁也不理人,时间经过多久不知道,只晓得太阳越来越烈,若不是这方绿荫圈起一块清凉,肯定要被晒焦,应该是快近正午了吧!据说这场赏花会将从白天办到黑夜,但不管,等太阳一下山,我就要回去。
    当无聊开始侵蚀我的知觉神经时,我转头打量那个男人,发现他的手已经从脸上放下。
    这一打量不得了,如果用“哇”字来形容我今天见过的那些男人,那他就是“哇哇哇”!一山更有一山高,一溪更胜一溪翠。
    他英俊挺拔,器宇轩昂,刀斧雕出般的五官让人眼睛为之一亮,颀长的身子懒懒地坐靠在树边。他很高,至少比刚刚遇到的那票男人更高上几分。
    若论鼻眉嘴,他没靖睿王那股风流俊美的斯文,但却有一双桃花眼,眼下的卧蚕是最会电人的那类,他混身散发着一股威严,让人不自觉想要将姿势摆端正。如果说靖睿王是花美男,他就是正港的男子汉、王者加英雄。
    忍不住,再多看他十眼。呼吸不顺畅、脑压上冲、胃壁翻动……如果我因为贪看男色,而死于生理机能错乱,肯定可以登上金氏纪录。
    我发誓,他没有靖睿王好看,但是他的电眼功力很高强。
    我发誓,他不必顶着皇子头冠,十个女人会有九个半挑他。
    我发誓,如果和他搞一夜情,会让自己身败名裂,我也愿意勇往直前。
    很怪,见到那位俊美无俦的靖睿王,我想到的是组经纪公司赚大钱,却没有心跳失序的问题,为什么遇上他,一颗心竟管不住地悴悴乱跳?失速频率拉扯着沸腾脑桨,催促着我说些什么、做些什么,绝对不能把交集平白放掉。
    咦?锦鲤很好钓,怎他钓了老半天,没有鱼上钩?俯身细看,我才发现,他的钓线离水三寸。转头对上他的眼睛,发现他也在看我,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熟悉感浮现。
    一双眼睛、一个男人,一枝没带钩的鱼竿、一种莫名心悸……落寞的眼神、孤傲的身影……我见过他?
    怎么可能?我才到这个世界没几天,见过的男人五根手指头数不完,可是……到底哪里来的熟悉感,为什么初遇的男子会让我迫切想靠近?
    来不及细细思考,我直觉出口:“想学姜太公?你不够仙风道骨。”
    他没回答我的话。
    再接再厉,我为追逐他的眼光而尽力。“我叫章幼沂,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?”
    他看我,眼底漠然。
    但无声胜有声,我就是偏爱他那个调调。风吹过来,几片花瓣飘落,轻轻落在他身上,他一动不动,维持同样的姿势,我直视他,又看得呆了。
    发现自己太花痴,我赶紧收回眼光,尴尬地朝他微笑,试图找话题再勾引他一回。
    说什么好呢?如果在现代,我可以跟他要手机号码、E-mail,可以跟他约在某某电影院门口,谈谈海角七号、聊聊金融风暴,彰显自己的脑袋不是全然的空白。
    但身在古代,能用来谈恋爱的招数太少,偏那些名诗啊艳词的,我又学没几首,总不能第一次见面就对人家说“在天愿做比翼鸟,在地愿为连理枝”吧?进度未免太快。那“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”呢?不好不好,都在人生长恨了,还能有什么精彩下文?
    啊,有了!我指指屁股旁边的粗壮树根说:“这叫板根,可以帮助高大的树木屹立不摇。知道吗?树根有很多功用,比方须根,在沙漠地带,植物的须根可以深入地里十几尺,好吸收土壤周围的水分养分。另外还有储藏根,它圆圆胖胖的,可以储存植物需要的淀粉啦、养分啦,像我们常吃的萝卜地瓜都是植物的储藏根……”
    他没反应。
    唉,叹气,我又能发誓了,用这招追男人,十个有九个半会失败。
    撇撇嘴,我低头,用手指头在泥地上画画,想尽办法追出第二个话题来吸引他。
    谈天气?老套;谈时尚?名牌还未在这个时代造就潮流;谈文章?饶了我吧,我只会背唧唧复唧唧,木兰当户织,不闻机杼声,唯闻女叹息,问女何所思,问女何所忆……
    “你去过沙漠?”他突如其来的问句,让我心底的鹿群鼓噪。
    抬眼,微笑狂飙,我努力让自己风情万种,可惜……我猜没用。
    “没去过,不过我知道沙漠是怎么回事。”为了他,我会努力存足银子去一趟撒哈拉沙漠。
    “你知道?”他轻哼一声。那个口气叫做……不屑?
    “我真的知道。”我高举五指发誓。
    “看书?”
    “对。”还看了不少探索频道。这句话,我留在肚子里。
    他转过身子对我,脸上的不屑更明显了。“你知道沙漠刮起风来,遮天蔽日,转瞬间晴朗的天空会变得一片黑暗?”
    他的口气分明在嘲笑我无知,可再无知,我分明比他多演化了千百年,怎能容许自己被山顶洞人嘲笑?
    “你说的那个叫做沙暴,出现的机率不多,倒是沙漠龙卷风就比较常见了。风把地上的沙子卷到几十、几百尺高的天空,形成像柱子一样的东西在半空中盘旋,而且常常会同时出现好几个沙尘柱,沙尘柱把戈壁沙漠变成一个大舞台,蔚为壮观。”我一面说,一面比手画脚,把Discovery里的场景形容个十足十。
    “你……”他眼底闪过一丝惊讶。
    “我发誓,我真的没去过,但我知道沙漠龙卷风是因为地面的空气强烈受热,气流旋转上升造成的现象。”我高举五指,用屈臣氏小姐“我发誓,我最便宜”那招展示诚意。
    “你是谁?”他好看的两道眉头皱起,眼底带上分析。
    终于引起他的兴趣了?太好了,Discovery我爱你!
    “刚刚自我介绍过啦,我叫章幼沂,吏部侍郎家章大人是我爹爹,你呢?”我笑得满脸谄媚。
    他不回答。
    没礼貌的家伙,为了表示骄傲,我应该扭头离去,但骄傲和正港男子汉……我选择后者。于是,我努力不让话题断掉──
    “这位大爷,听你的口气,你去过沙漠哦?”我往他身边挪去,大方、主动,这种事情我从没做过,但碰到这么优质的男人还不懂得把握机会,未免太浪费我受到的教育。
    “去过。”他重新拿起钓竿,继续当他的姜太公。
    “你见过海市蜃楼?”
    “见过。”他淡淡回话。
    “所以你知道那是光折射的原理,而不是脑子里发出来的幻想?”
    他抿直唇,不说话。
    “所以你一定见过比人高的仙人掌、骑过双峰骆驼、看过绿洲、抓过跳鼠蝎子、闻过魔星花?”
    “除了最后一个,其他的都有。”
    “这样啊,书上说魔星花是多肉植物,形状像星星,颜色很恶心,重点是它会发出浓烈恶臭,是相当特殊的物种。”
    “幸好我没见过。”他终于笑了。
    松口气,我也跟着笑逐颜开。
    懂了,他是“智能型男性”,要吸引他,就得尽全力表现出“聪明才智”。
    “你为什么躲在这里?所有人都到前面赏花。”我问。
    “我不喜欢花。”
    “我喜欢花,但是对花粉过敏,打喷嚏会破坏我贞洁娴静的淑女形象。”
    我在胡扯,但是他被我的胡扯拉出更大的笑容。第一次,我觉得打屁是件热络感情的好事情,而且天知道,他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,他的笑容教会我,何谓陶醉。
    他穿着青色长衫,腰间围一条黄色带子,简单爽利的打扮衬托出他的英姿飒飒,能这样同他对望,便是看上十天半个月,我也不会无聊。
    “你一个人来?”他主动问我。
    “我和妹妹一起来,还带了两个贴身婢女,不过……我把她们弄丢了。”我挥挥手,不是太介意搞丢谁。
    “要我找人指点你回去的途径?”
    “好啊,不过晚点儿再说吧,我宁可和你躲在这里。”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    “我在躲一群公鸡。”
    “公鸡?”他连眯眼深思的模样都帅毙了。
    “嗯,打扮得花枝招展,顶着尊贵的身份,东边走走、西边逛逛,到处咯咯叫的男人,不像公鸡?”
    “尊贵身份?”
    “尊贵得要命。”我用力点头。
    “为什么躲他们?”好笑从他眼中一闪而逝,灼灼的眼光烫了我一下。
    “他们想看我表演琴棋书画。”我这辈子只当众表演过“如何被母亲罚跪在家门口”。
    “为什么不表演?今日的花赏会,不就是让名门淑媛展现自己的机会?”
    “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冒出头的田鼠,通常会死得比较快?”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    “因为农夫的斧头很凶。”说完冷笑话,我朝他做鬼脸。
    他不过一撇嘴角,我便目眩得站不住脚,他的笑容是特补农药,会浇得人心花怒放。
    在尚未寻出新话题之前,不合作的肚子传来咕噜咕噜声。厚……丢脸丢到老祖宗面前,如果在那群皇子前丢脸也就罢了,偏偏是在他跟前没脸。
    “饿了?”他似笑非笑问。
    装不饿?才不要,肚皮都抢在前头说了实话。
    “很饿,为穿下这身漂亮衣服,东风夫人不给早饭。”大娘就是欺负我的胰岛素分泌太正常,不会突然间血醣下降……突地,思绪跳Tone,我噗地一声,很不文雅地笑了出来。
    “高兴什么?”他怀疑地望我。
    “刚看到程尚书家的姑娘晕过去,好多人都挤上去了呢!我还怀疑,今日的太阳有这么大吗,还是她体质太赢弱,现在总算明白啦!”
    “明白什么?”
    “她是饿昏的,难怪腰那么细,衣服穿得那样好看。”我幸灾乐祸,只差没拍拍手,恭贺她自作自受。
    “你在嫉妒?”他斜眼睨人。
    “是,那种弱柳扶风身、晶莹杏目、瑶口檀鼻的天仙级美女最叫人嫉妒,真不知道她的婀娜体态、步步莲花是怎么训练成的。啊!不会是用饥饿法逼出来的吧?”
    “程姑娘不只美丽,还擅诗词、精通音律。”
    “强,可以去逊球小姐了。”再能干一点,当希拉里都成。
    “什么叫环球小姐?”他没通知一声,突然拉住我的手腕问。
    小小的接触,触得我浑身产生灼热感,在这个没有电的时代里,我的腕间被二百二十伏特电压瞬间流过。